为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滨州市应急管理局集中曝光2起典型违法案例,督促企业主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守住企业安全底线,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案例一:2026年8月,接群众举报,邹平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一闲置院落开展核查,现场发现该院内违规储存氢氟酸7吨。经查,该批货物所有人宁某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将7吨危险化学品氢氟酸存储在院内空地),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氢氟酸的经营,违法所得3.5万元。
宁某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对宁某作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3.5万元,合并处罚款17万元。
案例二:2026年6月,沾化区应急管理局在对某溴素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为溴素750吨/年,2025年该企业溴素生产量为1235.3吨,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超产比例64.7%,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沾化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9.0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大化工行业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来源:滨州应急管理
编辑:佳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