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一男子出借收款码成电诈“帮凶”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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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近日,腾冲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

此前,腾冲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排查中发现,段某存在非法出借支付账户的嫌疑,随即移交腾越派出所开展调查。经询问,段某对其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今年1月,段某在一家会馆务工。会馆老板姜某向其借用微信支付账户,段某出于工作便利考虑,将本人微信收款码出借给姜某使用,该收款码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资金流转。

目前,段某因有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腾冲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罚款4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微信、支付宝收款码、银行卡均属于个人支付账户,严禁出租、出借、出售。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账户持有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切勿贪图小利、碍于情面出借支付账户,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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