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箱饮料多瓶瘪罐,怀化一网友直呼“消费体验很差”,王刚律师支招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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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258期(总第687期)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湖南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重磅升级“周周3·15律师在线答疑”为“天天3·15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人专业律师团轮值在线,365天实时响应消费维权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王刚律师〔上海市汇业(长沙)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

怀化网友“21h53kx”留言:我在怀化市万达广场某超市买了一箱某品牌饮料,当时销售人员不在,问了几次也没找到,只好直接购买。国庆节带回去参加朋友聚会,我开箱发现多瓶瘪罐,消费体验很差。

专业解答

王刚律师〔上海市汇业(长沙)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若您认为饮料多瓶瘪罐给您造成了较差的消费体验,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您可以再次与商家协商;

二、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保委投诉,申请调解。

编辑:李洁 陈沁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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