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铁岭市教育局消息,铁岭近日发布第三季度校外培训治理典型案例通报。
2026年7至9月,铁岭市教育局开展市县两级联合执法,全市共查处违规校外培训行为10起,其中有照无证托管中心7家,无证无照“黑班”3家。
开原市
办学地址:开原市新城街孙台社区5委3组。开原市思泉校外托管中心已取得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经查实,该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已构成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法违规事实。处理结果: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停止举办、没收违法所得,退还所收费用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
办学地址:开原市新城街九鼎三期57号乙-13。该地址未取得营业执照及办学许可证,属于无证无照“黑班”。经查实,该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已构成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法违规事实。处理结果: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停止举办、没收违法所得,退还所收费用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
昌图县
办学地址:昌图县昌图镇书香里一期A区西侧1-24号。铁岭光远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经查实,该机构面向高中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已构成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法违规事实。处理结果: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停止举办、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
办学地址:昌图县昌图镇清华家园8号楼1-4号。昌图县桃李园托管中心取得了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经查实,该机构面向初中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已构成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法违规事实。处理结果: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予以罚款。
西丰县
办学地址:西丰县西丰镇民主街和平委站前东区厢楼15、16号1-2层。西丰县西丰镇九八五领航伴学教育咨询中心取得了营业执照,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经查实,该机构在营业场所橱窗上张贴学科类培训广告宣传单,其行为已构成未经审批、擅自印制并张贴学科类培训广告的违法违规事实。处理结果:现场责令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违规宣传,撤除所有违规学科类培训广告宣传单,并将该机构违规印制并张贴学科类培训广告宣传单事宜移交至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西丰县教育行政部门将该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定期开展“回头看”。
调兵山市
办学地址:调兵山市工人大街幸福花园小区门市(品品香茶楼)二楼。该地址未取得营业执照及办学许可证,属于无证照“黑班”。经查实,该地址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已构成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法违规事实。处理结果: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退还所收费用。
办学地址:调兵山市工人大街幸福花园小区门市(品品香茶楼)二楼。该地址未取得营业执照及办学许可证,属于无证照“黑班”。经查实,该地址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已构成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法违规事实。处理结果: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退还所收费用。
银州区
办学地址:银州区铁西街道绿洲新沅商铺门市13。铁岭市银州区旺鸿青少年托管中心已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经查实,该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已构成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法违规事实。处理结果: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停止举办、没收违法所得,退还所收费用并处违法所得两倍罚款。
办学地址:银州区红旗铁路小区九号楼2号。该地址未取得营业执照及办学许可证,属于无证照“黑班”。经查实,该地址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已构成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法违规事实。处理结果: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退还所收费用并予以罚款。
清河区
办学地址:清河区红旗街道昌盛路西段8号羽华明苑2幢1-3。清河区泊言托管中心已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经查实,该机构面向高中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已构成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法违规事实。处理结果: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鉴于当事人尚未收取培训费用,故不涉及退还费用环节。
办学地址:清河区红旗街道昌盛路西段8号羽华明苑2幢1-2。该机构已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经查实,该地址面向高中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已构成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法违规事实。处理结果: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辽宁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十一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鉴于当事人尚未收取培训费用,故不涉及退还费用环节。
铁岭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监督举报电话
区域 监督举报电话
铁岭市 024-79090138
铁岭县 024-78833360
开原市 024-73255708
昌图县 024-75337788
西丰县 024-79609977
调兵山市 024-79279523
银州区 024-74829923
清河区 024-72115127
开发区 024-72690220
铁岭市教育局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