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00元!举报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有奖励!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今日聚焦

江门市关于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举报奖励的通告

江门市全体市民: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森林防灭火,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严厉打击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已于2026年1月发布《江门市关于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举报奖励的通告》。因原通告执行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及省相关举报奖励工作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森防办对举报奖励方案予以修订完善,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依据江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相关规定,举报范围划定为全市森林禁火区域,一切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用火行为。

二、举报时段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

三、举报途径

市民举报务必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实际情形及相关佐证线索,并留存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与奖励兑现。具体途径如下:

1.日常举报:拨打市森防办24小时值班电话0750-3279600;

2.火情应急:发现森林火情时,立即拨打全国统一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119,确保火情快速处置。

四、奖励适用情形

(一)可获奖励的举报情形

在森林特别防护期内,禁火区域内出现以下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的,纳入有奖举报范畴:

1.非生产性用火:烧蜂驱兽、上坟焚纸烧香点烛、野外吸烟、野炊烧烤、篝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焚烧林区生活垃圾等;

2.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开展炼山造林、烧荒积肥、烧荒烧杂、疫木焚烧、爆破作业、切割电焊等;虽经依法审批野外用火、爆破作业,但未按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开展用火,或者未落实条例规定防火防护措施的;

3.林区故意纵火行为;

4.依据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活动、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用火规定的情形。

(二)不予奖励的情形

1.举报线索经核查不属实或重复举报的;

2.被举报事项已被相关部门掌握且正在调查处理的;

3.被举报事项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且处于整改期限内的;

4.被举报单位在举报前已自行排查发现该问题,且已列入整改计划或完成整改的;

5.经核查,举报事项不存在或无法核实具体情况的;

6.举报事项已被新闻媒体提前公开曝光的;

7.司法机关已受理办理或已结案的涉法涉诉事项;

8.其他负有森林防火监管职责的部门,已对同一举报事项给予奖励的;

9.经查实,由森林防火管理、监管、监察职责人员及其近亲属授意或安排他人举报的;

10.国家工作人员,或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明确规定不具备奖励资格的。

五、奖励标准与认定

对提供有效线索(含违法地点、责任主体、具体情形及相片、录像、录音等佐证材料),经市森防办会同公安、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核查确认属实的,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1.一般有效举报:线索真实有效,能明确指认违法行为,核查后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每起奖励人民币1000元;

2.重大有效举报:线索为公安机关侦破森林火灾刑事案件提供直接、关键证据,或被举报行为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每起奖励人民币3000元。

3.其他有效举报:线索为依据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活动、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用火规定的情形,视情况酌情奖励。

六、奖励兑现流程

1.举报人须实名举报,举报线索核查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市森防办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举报人预留联系方式通知领奖事宜;

2.举报人需在接到领奖通知后的6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身份核验,现场或银行转账方式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七、违法违规处罚

1.对未履行责任、拒绝检查、未经批准野外用火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2.对违反《禁火令》,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对造成林地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责令恢复,可处恢复费用3倍以下罚款;

4.对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的处有期徒刑至死刑;对过失犯罪的处拘役至7年有期徒刑。

八、其他事项

1.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有奖举报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仅对首次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给予奖励;

3.受理举报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严禁泄露举报相关信息;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30日,具体事宜由江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江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10月14日

来源:江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江门天气

接下来看看

昨夜今晨你错过的新闻

本地新闻

1

江门市区“人才房票”房源库再扩容 新增908套 总量达6806套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示最新《江门市市区“人才房票”房源库信息情况表》,一次性新增908套房源入库,覆盖蓬江、江海、新会三区。此次新增房源分布在8个楼盘,包括蓬江区滨江映湖花园228套、臻珑府60套、琅悦公馆60套,江海区文澜花园158套、二沙岛93套、华龙翠苑91套,新会区银海湾壹号174套、天汇骏峰花园44套。截至10月9日,市区“人才房票”房源已达48个项目、6806套房屋。其中,蓬江区22个项目、2680套房屋,江海区10个项目、1386套房屋,新会区16个项目、2740套房屋。

2

砂石船赴三亚 台山首个万吨级码头探索功能拓展

汽笛长鸣,碧波荡开。10月14日15时07分,一艘满载数千吨优质砂石的运输船在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完成装船作业,奔赴海南三亚。这不仅宣告台山砂石海上外运新通道正式打通,更标志着台山首个万吨级码头在功能多元化探索方面迈出积极一步,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满载数千吨优质砂石的运输船在国能台电码头完成装船作业,奔赴海南三亚。 国能台电供图

3

2026年秋季中青班举办“侨乡说书人”读书分享沙龙活动

为深挖侨乡文化底蕴、赓续侨乡精神血脉、凝聚青年奋进力量,近日,市委党校2026年秋季中青班举办“侨乡说书人”读书分享沙龙活动,引导学员品读侨乡典籍、追忆侨胞事迹、感悟初心担当。

4

江门东站旁新增高端旅居地标,江海区万斯酒店开业

近日,位于江海区文昌大厦的万斯酒店(江门东站店)开业迎客。作为万斯酒店集团布局江门的重要项目,该酒店定位为“精致的奢华”智能轻奢酒店,共有128间智能轻奢客房。其开业不仅丰富了江海区高端住宿供给,也为江南街道“总部商贸、城市中心”的发展定位注入了新的配套支撑。

国内国际

1

我国批准清洁能源国家标准600余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4日发布的信息显示,我国目前已批准发布水电、光伏、光热、氢能等清洁能源国家标准600余项、团体标准1300余项、国家标准外文版345项。这组数据是市场监管总局在世界标准日主题活动上发布的。10月14日是第57届世界标准日,今年的主题是“美好世界的共同愿景:聚焦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7——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主题活动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能源局共同主办。

2

央行将开展7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

中国人民银行10月14日发布消息称,为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裕,中国人民银行将于10月15日以固定数量、利率招标、多重价位中标方式开展7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期限为6个月(182天),到期日为2027年4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记者了解到,10月份将有5000亿元6个月期买断式逆回购到期。这意味着,10月15日将开展的6个月期买断式逆回购为加量续作,加量规模2000亿元。

3

朝鲜试射两种潜射战略巡航导弹

据朝中社15日报道,朝鲜导弹总局14日在朝鲜东部海域进行两种潜射战略巡航导弹试射。据报道,试射旨在检查朝鲜水下战斗系统的常态化动员状态,提升海军执行战略任务能力,并有效展示战争遏制手段的可靠性和能力。

4

美军称在阿曼湾摧毁一艘与伊朗有关联的帆船

美军中央司令部14日在社交媒体发布消息说,美军6日在阿曼湾摧毁了一艘与伊朗有关联的帆船。消息称,该船当时正在对美海军舰艇进行监视并定位目标。在该船被摧毁前,船上人员已被安全转移。目前,遣返工作正在进行中。

党史上的今天

1957年10月15日,武汉长江大桥举行通车典礼。这是中国在长江上修建的第一座铁路、公路两用桥梁。

来源:江门发布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张宽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独家原创
财经信源
科技精选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