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社局工伤认定结论公示,有异议5日内可反映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为了切实防范工伤认定风险,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加强社保基金社会监督,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根据《廊坊市工伤认定公示制度(试行)》,现对以下工伤认定案件进行公示,长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

如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现场等形式向廊坊市人社局反映。如认为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可向廊坊市人社局社保基金监管科反映,具体办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9号

邮政编码:065000

受理电话:0316-2230395(工伤保险科)

0316-2277327(社保基金监管科)

邮 箱:lfldnljd@163.com(工伤保险科)

lfjjjgk@163.com(社保基金监管科)

附件: 1.工伤认定结论信息公示花名册(廊坊市市直)

2.工伤认定结论信息公示花名册(霸州市)

3.工伤认定结论信息公示花名册(大厂回族自治县)

4.工伤认定结论信息公示花名册(三河市)

5.工伤认定结论信息公示花名册(大城县)

6.工伤认定结论信息公示花名册(香河县)

▌来源: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水泽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独家原创
财经信源
科技精选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