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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了解一下
南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
申请条件、申请入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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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申请条件
(一)本市户籍家庭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在本市市辖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
(二)本市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城市公共服务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辅警、城管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等人员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市辖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
2.申请前12个月内(含当月)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累计缴纳3个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申请时处于参保状态。
(三)本市市辖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聘用)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市辖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
2.申请前12个月内(含当月)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累计缴纳3个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申请时处于参保状态。

摄图网 ID:500434106
(四)企业引进人才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2.在本市市辖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
3.申请前12个月内(含当月)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累计缴纳3个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申请时处于参保状态。
(五)上述从事城市公共服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企业引进人才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含外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年限)的,不受申请前12个月内(含当月)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累计缴纳3个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限制。

摄图网 ID:500745102
(六)申请人范围
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主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申请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有未成年子女的,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员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还应当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影响其达到规定年龄后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1.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或者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按规定腾退的;
2.已购买市本级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
3.已享受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
4.已申请市本级直管公房、人才公寓或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未承诺在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自愿退出的;
5.按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
(八)本市行政区域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包括:本市市辖区、市辖县(市)。
本市市辖区包括: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武鸣区、五象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和广西—东盟经开区,不含市辖县(市)。
市辖县(市)包括: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和隆安县。
南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购资格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在受理申请期限内通过“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平台提出申请,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二)线下办理:
在受理申请期限内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
进入“南宁本地宝”
在对话框输入【保障房】
可获南宁配售型保障房准购资格申请指南、
线上申请入口、
咨询电话、政策原文。

▌编辑:夏目(温碧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