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入10月,深圳气温仍维持在较高水平,蚊虫繁殖活跃,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以下简称“两热”)防控工作进入关键窗口期。广东省被列为全国Ⅰ类高风险地区,深圳气候温暖潮湿,白纹伊蚊活动频繁,注意防控。
为筑牢“两热”防控防线,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全体人员均积极投身防蚊防疫行动当中,但依然有少部分单位及个人存在疏忽大意的状况,近期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因病媒防治不力、不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主体责任的案件。

相关部门结合执法案例提醒各单位、物业、商户和广大居民:防疫无小事,防蚊在日常;责任不到位,处罚不手软。
对整改通知置若罔闻,物业被罚2000元
“两热”防控中,执法人员发现辖区2处花园小区楼栋下垃圾暴露、杂物堆积未清理,易孳生蚊虫。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第二项及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取证,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几日后,经执法人员回访复查,两家物业公司仍未按要求落实整改,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主体责任制度,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主体责任。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环境卫生的责任主体,负有保持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消除卫生隐患的法定义务。经责令整改仍拒不履行的,将面临行政处罚。
小区积水不清,责令限期整改

某小区内存在室外积水浑浊,物业未对室外环境实施有效管控以消除蚊虫孳生条件,未履行清除积水、控制蚊虫孳生的法定义务,增加了蚊媒疾病传播风险。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取证,并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温馨提示
积水就是蚊虫的“产房”。花盆托盘、闲置瓶罐、空调接水盘——任何一个存水的角落,都可能在短短几天内变成传播疾病的源头。
“‘两热’防控,人人有责!发现小区环境卫生脏乱、积水孳生蚊虫等隐患,可向社区或者城管执法部门反映。”南湾街道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居民朋友们家家户户做好清积水、防蚊灭蚊工作,稳稳守住南湾的健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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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报道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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