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医保支付资格“驾照式”记分:已处理3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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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将监管触角从定点医药机构延伸至相关责任人员,淮南市医保部门全面推行医保支付资格“驾照式”记分管理,压实相关人员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

依据《安徽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人员按其执业的定点医药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获得医保支付资格,并纳入医保监管范围。基金监督管理过程中,淮南市医保部门发现违规情形后,除了处理相关定点医药机构,还将责任精准定位到对应的支付资格人员。

对需要承担责任的支付资格人员,医保部门根据具体违规情形和涉及违规金额,对照《实施细则》规定条款进行记分处理。相关人员记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下一个自然年度自动清零。

在支付资格人员记分管理过程中,淮南市医保部门执行规范工作流程:医保部门集体研究形成处理结论;事前告知相关人员,允许其申诉;正式通知相关人员,确定记分结果;及时根据当前记分情况,准确作出对应处理。

医保部门将依据相关支付资格人员当年度累计分值,分别采用约谈提醒、暂停及终止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等处理方式。通过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支付资格人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公正与透明。

从《实施细则》全面施行至2026年7月底,淮南市级医保部门共处理医保支付资格人员398名,涉及59家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对31名支付资格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暂停8名支付资格人员医保支付。通过将监管对象从定点医药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和药店经营管理人员,实现“监管到人、精准追责”,有效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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