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0月14日讯 近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闽监能罚字〔2026〕40号)显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在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电站施工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6708564.68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葛洲坝集团在木兰抽水蓄能电站施工过程中,上水库主坝未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上水库进出水口第2级边坡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及《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八条、第十一条作出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水电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于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2021年,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葛洲坝,葛洲坝股票终止上市,现为中国能建的核心骨干子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