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每人不低于400元,国家有新规从其规定,需按期按年缴费。除新生儿外,2027年7至12月参保缴费人员,须个人一并缴纳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费用。
广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有三种方式,分别是城乡医保自主缴费、城乡医保代他人缴费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医保,居民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缴费方式。新生儿3个月内参保,先办理预参保登记,超过3个月则按普通居民办理参保登记。
在集中征缴期正常缴费人员,从2027年1月1日起可享受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大病保险、生育医疗等待遇。非新生儿未连续参保,设置待遇等待期,如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3个月;每多断保1年,等待期增加1个月,等待期内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参保缴费,待遇自出生之日起生效;次年参保的,补缴出生当年保费,待遇可追溯至出生之日起。如不补缴,只能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校学生校内及上下学途中,发生非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5000元及以下合规门诊费用报销80%,住院按住院政策报销。
市医保中心提醒,相关待遇执行,如国家、自治区出台新规定,以最新文件为准。居民务必牢记参保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按时完成参保缴费。若因个人原因错过集中缴费期导致断缴的,应及时补缴,这样可以减少等待期时长,降低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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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媒体记者 罗妙
审核/骆春香 编辑/叶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