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省委农办陈某受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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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上午,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省委农办陈某受贿罪一案。全区政法干警及相关单位100余名干部职工现场旁听案件审理。

该案通过“庭审观摩+警示教育”的形式开展,以“看得见的正义”彰显司法反腐力度,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项目承接、提前结算工程款、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验收问题整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1202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某进行了最后陈述,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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