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满月,交警多措共治,守护骑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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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2026年9月15日起,《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一个月以来,太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过路面整治、普法宣传、便民服务、隐患整改等多措共治,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显著提高,市民安全意识逐步增强。

文明劝导惩教融合,持续规范通行秩序。路面执法中,各大队坚持查处与教育相结合,在路面管控岗位专门设置电动自行车头盔教育点,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法规宣讲,引导违法当事人知法守法。

组织文明交通劝导员在辖区重点路口开展劝导,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遵守信号灯、有序等候,提醒群众规范佩戴头盔、不越线停车,及时劝阻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不文明行为,增强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业务宣传两不误,普法便民一体推进。紧抓《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节点,联合流动车管所走进企业、单位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同步办理便民车驾管业务,实现普法宣传、警示教育、便民服务一体推进。

进校园、进社区,新规普法第一课。紧抓开学季交通安全宣传契机,走进学校,面向学生、老师、家长开展主题宣讲,普及新规,以案释法,引导大家自觉树立交通安全理念,以家校联动模式筑牢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防线。

民辅警走进社区,向居民群众详解新规要点,科普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分要点,讲解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意义,并为现场人员赠送安全头盔。

聚焦骑手群体,精准开展靶向普法。民辅警走进各外卖、快递站点开展新规宣讲,解读头盔佩戴、登记上牌、严禁非法改装等条例要求,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借助典型事故案例以案释法,剖析违法带来的安全风险、经济损失与法律后果,提醒骑手杜绝闯红灯、逆行、骑行看手机等危险行为,引导大家自觉文明骑行、安全配送。

阵地宣传与便民服务同步落地。充分发挥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站阵地优势,在办理车辆登记上牌便民业务的同时开展普法工作,耐心解答上牌流程、车辆合规认定等群众关注的问题,提醒大家不购买、不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抵制车辆私改、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覆盖面。七大队立足现有装备,利用车载扩音喇叭、循环播放器等宣传设备,对警用摩托车进行功能微改造,将路面巡逻执勤与普法宣传功能深度整合,循环播放交通安全知识与条例内容,把宣传延伸至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商圈,实现了“巡逻到哪里,宣传就覆盖到哪里”。

十大队将交通安全提示制作成童趣主题宣传画面,投放在晋阳湖摩天轮上,让群众抬头就能看得见,推动交通安全宣传从“被动灌输”变为“主动看见”。

下一步,太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坚持惩教并举,不断丰富宣传形式,补齐治理短板,提升交通治理精细化水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养成规范佩戴头盔、文明骑行的良好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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