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做好秋粮收购工作,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湖北启动2026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粮〔2026〕275号)文件精神,我市将于10月16日启动2026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现将第一批收购库点对外公布。
此次公布的收购库点共6个,分布在江陵县、沙市区、石首市、洪湖市、监利市,涵盖供销粮油、地方储备粮企业、中储粮直属库等收储主体,明确了各库点详细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方便广大农户就近售粮咨询。

温馨提醒
据了解,最低收购价政策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托底,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时,符合条件的库点按国家规定价格敞开收购,保障农民“种粮卖得出、卖粮得实惠”。
提醒广大种粮农户,售粮前可提前电话联系库点,了解粮食质量、收购流程等相关要求,有序开展售粮。后续还将根据收购需要,动态增设收购库点,进一步拓宽农民售粮渠道,全力保障全市中晚籼稻收购平稳有序推进。(记者肖丹 通讯员 欧建军 彭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