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车库封闭不开,业主跨楼栋停车被质疑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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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我们1号楼的地下车库一直封闭不开放,物业让我们将车停到别的楼栋地下车库,但是车库之间并不互通,出入非常不方便。”近日,家住兰州市城关区荣江郡小区的冯女士向奔流新闻“记者帮”栏目反映小区停车难问题,并表示从今年5月开始多次向物业及社区投诉沟通,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据冯女士介绍,小区1号楼、7号楼配套了地下车库,但从她几年前购买住房至今,车库一直没有开放,如果要在小区内停车,只能去2-6号楼的车库。“有车库却不开放,这不是侵犯了我们业主的权益吗?”

冯女士表示,小区地下车库之前收费标准为360元/月,经业主投诉后调整为260元/月。既然所住楼栋车库不能停车,冯女士希望能够办理地面停车证,但在与物业沟通时被告知,小区地面临时停车场80个车位已经全部办满,不再新增办理停车证,导致她下班回家停车成了难题。

在接到冯女士的反映后,记者联系了兰州九洲城荣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1、7号楼负二层地下车库确实没有开放。小区地下车位总量有900多个,但实际仅两三百个车位在使用,整体使用率偏低,出于管理需求只开放部分地库。如果业主有在小区内停车的需求,可以办理包月,停放至其他楼栋地下车库。但1号楼及7号楼地下车库与其他楼栋车库不连通,业主须把车停到其他楼地库后,从对应楼栋地面出入口进出。

针对该问题,九州西坪社区工作人员解释,近几年来,社区多次接到荣江郡小区居民关于停车问题的投诉,社区也与物业进行过沟通,但得到的答复均为小区车位使用率低,因此关闭了1号及7号楼地下车库。对于业主的诉求,社区会继续跟物业沟通,争取推进车库开放。

甘肃鼎宇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志兴表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规划配建的车库车位首先应当满足本小区业主需要,物业公司仅承担车库维护、秩序管理的服务职能,没有权力仅凭小区车位整体使用率低,单方面封闭对应楼栋规划配套车库,强制业主跨楼栋停车。车库的使用权益,包含就近停放的合理需求,并非简单保证“小区之内有车位可停”。物业收取停车服务费,就应当提供相对应的停车配套服务。只有车库出现结构、消防重大安全隐患,经主管部门要求临时封闭维修,物业才可以关停车库,同时还需要提供就近替代停车方案。

律师提示,遇到此类情况,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出示关闭车库的正式书面依据。若无业主大会表决文件、主管部门整改通知,业主可向街道办事处物管部门、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物业恢复车库使用或者给出合理解决方案;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对物业不合理停车管理方案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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