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公安局关于启用辖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大理市公安局将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移动抓拍设备,对交通违法进行非现场处罚。现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公告如下:
一、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及抓拍行为
对违法停车、闯红灯、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驶入禁行限行路段、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见附件《大理市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明细》。




二、移动抓拍设备抓拍范围
下关街道、太和街道、满江街道及环洱海各乡镇镇区的国省道、主次干道、支路巷道,将启用无人机、摩托车铁骑移动抓拍设备对违法停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接打使用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三、设备启用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凡在大理市辖区内各路段、路口有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实施监控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大理市公安局
2026年10月15日
来源:苍洱警方
编辑:陈琳玲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