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关于进行养老资格认证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一年至少进行一次资格认证,每两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逾期未认证人员,按照规定暂停发放待遇。请广大养老金领取人员及时进行资格认证,确保养老金正常发放。
具体认证方式如下:
一、线上可通过“爱山东”APP、微信搜索“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家人可协助代办。
二、线下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居委会、各银行网点、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前台请求协助认证。
三、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人员可申请人工认证。
咨询电话:0536-3203929
2026年10月15日
青州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来源:青州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