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龙区增设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二大队在洛龙区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2日起开始抓拍。
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洛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勤务二大队
2026年10月15日
来源:勤务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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