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报什么?三笔钱分开算
成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含三部分: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 生育医疗费(限额报销)+ 生育津贴(按天计算)。
01
产前检查:定额补助
参保类型 |
补助标准 |
城镇职工 |
生育:1000元 |
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
|
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300元 |
|
城乡居民 |
生育或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
💡 产前检查费是定额补助,不管实际花了多少,都按这个标准发。
02
生育医疗费:限额报销
参保人员因生育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限额支付:
参保类型 |
顺产 |
难产(含剖宫产) |
多胞胎 |
城镇职工 |
5000元 |
6000元 |
每多1婴+1000元 |
城乡居民 |
3000元 |
4000元 |
每多1婴+1000元 |
♥️终止妊娠限额标准 :
参保类型 |
满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 |
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 |
城镇职工 |
2000元(剖宫术+1000元) |
500元 |
城乡居民 |
1200元(剖宫术+1000元) |
210元 |
💡 统一规则:终止妊娠有存活婴儿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按生育标准执行。实际费用低于限额的按实报销,超过限额的按限额报销。

03
生育津贴:按天计算
🔺成都生育津贴享受对象
📌女职工:
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参保人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已在成都市参保缴纳生育保险费;
在四川省生育保险缴费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含);
产假期间本人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成都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女职工: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具体天数计发: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分别按照“两类人员”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具体天数计发:

公式如下:

📌 重要说明
1️⃣生育津贴仅按国家规定的98天及附加天数计发,不包含四川省90天延长生育假。
2️⃣延长生育假(90天)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
3️⃣纯母乳喂养假(30天) 属于四川地方性奖励假,同样不计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其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
4️⃣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本人申请及所在单位同意,还可以再延长生育假3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三十日。
🔺成都生育津贴网上申领流程
1️⃣线上申领流程
在成都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生育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的:
第一步:“四川医保”APP或“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进入“单位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模块,对生育医疗信息进行确认,并填写本人银行账号提交申请。
第三步:医保经办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2️⃣ 线下申领流程
如未联网结算或不能线上申领,由本人或委托代办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诊断证明(门诊)或出院记录(住院)
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已联网结算仅申领津贴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全额垫付生育医疗费用的:需额外提交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拨付。
怎么报销?分三种情况
01
在成都定点医院生
生育医疗费:出院时直接刷医保卡联网结算,不用自己垫钱再报
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结算后,进入“成都社保”微信小程序授权登录→服务→医保业务办理→产前检查费申领

生育津贴:个人通过“四川医保”APP或“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的“单位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模块线上办理,津贴直接发放到本人银行账户。
02
在四川省内异地生育
目前省内已有近千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了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出院时可直接刷卡结算。
03
在市外(省外或省内未联网医院)生育
若在尚未开通联网结算的医院生育,需通过以下方式手工报销:
✅线上申请:参保人员可登录“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在“服务→医保业务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中上传资料,自主申请。
✅线下申请:个人或单位经办人可携带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手工报销所需资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门诊、住院发票
3️⃣住院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含出院(住院)病情证明书、出院小结)
5️⃣参保人员银行卡复印件
⚠️ 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一并支付,无需单独申领。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申领时限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应在出院或门诊施行计划手术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重要提醒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和育儿补贴可同时享受,两者互不冲突
☑️产假天数不等于生育津贴计发天数:四川延长生育假90天和纯母乳喂养30天等地方性奖励假,不计入生育津贴计发天数,其假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