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住房公积金能用于支付物业费吗?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珠海的朋友们注意啦

你们是否知道

珠海住房公积金是否支持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下面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珠海的朋友们注意啦

图片来源_珠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日前,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阶段性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实施细则》,其中明确提到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支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下面来看看具体的

办理材料、办理条件

⬇️⬇️⬇️

01

相关要求

摄图网_501108506(仅配图)

支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内拥有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住房2026年1月1日(含)后的物业费。

每名缴存职工只能选择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每个自然年最多申请提取一次,且不得超过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同一套住房每个自然年内累计提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4800元。

本细则涉及政策属于阶段性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广东省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作出调整,从其规定。

02

办理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居民身份证;

(2)一类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需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珠海农商银行);

(3)不动产权证书;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可提供结婚证原件申请提取。如父母、子女间提取的,可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单位盖章的人事档案。

03

办理地点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服务大厅:

✅️珠海市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香洲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

咨询电话:0756-12345

对外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中午党员志愿岗:12:00-1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金湾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三灶金海岸大道海华新村2号综合楼2楼(交通银行金湾支行2楼)

咨询电话:0756-7638866

对外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中午党员志愿岗:12:00-1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斗门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北路50号2楼(建设银行斗门支行2楼)

咨询电话:0756-5597075

对外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中午党员志愿岗:12:00-1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横琴管理部

地址:横琴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64-67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6-8935235

对外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高新管理部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峰中路193号美吉丽鼎通大厦1栋12楼

咨询电话:0756-2122896

对外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周三中午党员志愿岗:12:00-1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此前2026年8月21日

珠海住房公积金

新增了三种提取情形

下面来一起看看具体内容

⬇️⬇️⬇️

自住住房装修提取

摄图网_702147324(仅配图)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在本市内拥有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该住房初始登记日期已满8年(含)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装修费用。

✅️办理材料(均为原件)

1.居民身份证;

2.一类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需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珠海农商银行);

3.不动产权证书;

4.装修(服务)合同(需载明装修房屋地址、装修内容、合同金额、施工期限、双方签章等要素);

5.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可提供结婚证原件申请提取。如父母、子女间提取的,可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单位盖章的人事档案。

✅️网上办理流程

因自住住房装修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网厅申请提取:

1.申请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联网核实后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既有住房加装或更新电梯提取

摄图网_701146734(仅配图)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拥有产权的珠海市内自住住宅经报建需要出资加装或更新电梯的,可共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或更新电梯个人分摊费用。家庭成员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同一套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新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办理材料(均为原件)

1.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珠海农商银行) ;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4.既有住房加装或更新电梯审查意见表(或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加装或更新电梯的复函);

5.加装或更新电梯合同;

6.业主签名的加装或更新电梯意见书(需标明加装或更新电梯费用分摊情况);

7.申请人出资转账凭证。

注: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申请使用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直系亲属关系(指父母、子女)间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2、如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交关系证明原件。

✅️网上办理流程

因既有住房加装或更新电梯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网厅申请提取:

1.申请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联网核实后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城市更新改造提取

摄图网_700310832(仅配图)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在本市内拥有自住住房,且该住房已列入本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或城市危旧房更新项目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以下由个人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

1.城市危旧房更新改造费用、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

2.房屋增加面积部分需交纳的改造成本费用;

3.经项目改造实施主体确认的其他个人分摊实际支出费用。

✅️办理材料(均为原件)

1.居民身份证;

2.一类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需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珠海农商银行);

3.不动产权证书;

4.更新改造的批准文件或纳入改造范围的证明文件;

5.更新改造项目协议书(合同书);

6.个人分摊费用支付凭证;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可提供结婚证原件申请提取。如父母、子女间提取的,可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单位盖章的人事档案。

✅️网上办理流程

因城市更新改造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网厅申请提取:

1.申请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联网核实后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小编提醒

或微信搜索公众号【珠海本地宝】

进入“珠海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

珠海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入口

更多提取情形指南,最新通知等

▌素材来源:珠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珠海本地宝综合整理

▌图片来源:摄图网、珠海本地宝

▌编辑:吴天一

独家原创
财经信源
科技精选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