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10月1日起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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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通告称,南山区即将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南山区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禁火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

禁火范围为全区所有林区(含风景区、郊野公园,下同)及距离林区50米范围内。

禁火规定:禁火期间,禁火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公安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必须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执行森林防火禁火通告,积极举报违反禁火规定的行为。

责任追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火情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辖区街道办事处报告。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南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26669911。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3日

安全提示

秋日天气晴好,林区草木干燥,当前深圳市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正在生效。各位市民进山、登山游玩,务必绷紧防火弦,做好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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