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公安交警从一起群众举报的违停警情入手,循线追查,查获一名使用伪造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违法驾驶人。10月15日,驾驶人梁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0元。
2026年10月7日21时许,海口公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琼山区海府路夏瑶雅苑路段有一辆小型轿车违法停放,妨碍道路通行。民警到场处置时对车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发现该车悬挂的粤ER5***临时号牌与系统登记信息不符。这一异常引起民警警觉。为彻查事实,办案民警持续追踪排查,最终锁定涉事车辆。
经查,该车真实号牌为粤EL6***,已被驾驶人私自拆卸。民警依法查扣涉案车辆,并将涉案临时号牌送发证机关核验鉴定。经发证机关核实,牌证系统内无该车辆登记信息,粤ER5***临时号牌系伪造。
10月15日,办案民警依法传唤驾驶人梁某到案接受调查。到案后,梁某对自身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梁某交代,其因贪图低价,从网上购置了一辆无法过户、处于查封状态的抵押车辆。由于车辆无法正常上牌登记,梁某便心存侥幸,使用伪造的临时号牌上路行驶,试图以此规避交通监管。梁某表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漠视交通法规,如今深感懊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海口公安交警依法对梁某作出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机动车号牌是车辆合法上路的法定“身份证”,使用伪造号牌、套用号牌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广大群众购车务必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手续完备、产权清晰的合法车辆,依规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