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米易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示范案件。该案原告仅1人,但同一用工主体还有80名工人存在相同纠纷。法院随即启动批量化解机制,先行选取1件案件作为示范案件进行开庭审理,邀请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全程旁听庭审。
经过开庭庭审和庭后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将拖欠的81人劳务报酬共计9万余元全额付清,其余80件同类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即得到实质性化解。该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履行,仅用时9个工作日。
该批纠纷诉前曾由当地政府组织调解,公司向工人们出具了还款计划书,承诺于8月底前付清。然而期限届满,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期履行,81名工人集体前往法院寻求帮助。
法院经研判认为,这批案件事实基础清晰、争议焦点集中,属于典型的劳务合同类型化纠纷,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为高效稳妥化解矛盾,法院启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选取1件最具代表性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件,优先立案、先行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劳务关系认定、欠薪金额核算、支付责任主体等核心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充分举证、质证。针对公司此前违约的情况,承办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秉持调解优先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当庭开展释法说理。公司说明前期违约确因资金困难,在法院的调解和督促下,多方筹措资金,最终当庭表示愿意立即支付拖欠的81人劳务报酬共计9万余元。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兑现完毕。
该示范案件的成功调解,发挥了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公司的主动履行不仅解决了本案纠纷,也直接打消了其余80名工人的观望顾虑。在示范调解方案的基础上,法院工作人员对剩余80名工人开展集中批量调处,实行统一对接、集中沟通、同步调解,最终公司主动将剩余欠薪在诉前全部付清,80件纠纷在未进入诉讼程序前即得到实质性化解,成功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此次示范庭审,是米易县法院深化“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通过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代表委员及群众旁听,强化了司法公开,凝聚了多元解纷合力,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修复劳资关系,有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米易县法院将持续推进类型化纠纷综合治理,努力让“审理一案、指导一片、化解一批、治理一域”成为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