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44万闪婚,婚后一个月妻子悄然消失!男方胜诉后却迟迟拿不回钱,女方:没钱,你死了我给你赔命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安徽六安市30岁男子束先生通过婚介跨省到贵州相亲闪婚,前后花费44万元。然而婚后不足一个月,新婚妻子季某蝶便离开并失去音讯。虽然束先生起诉后胜诉,但法院判决应返还的钱款至今未能拿回。

2024年初,束先生经安徽当地一家婚介公司介绍,来到贵阳市观山湖区一家名为“添禧福源”的婚介公司相亲,认识了毕节赫章县22岁女子季某蝶。束先生称,季某蝶曾向他讲述自身情况,说三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几年前生了大儿子,并称前夫家里对她不好,还虐待她。了解这些后,束先生没有嫌弃,决定给对方一个温暖的家。

2024年1月29日,认识仅三天的两人登记结婚。为此,束先生先后支付彩礼、婚介服务费,加上三金、婚礼开销等,总共花了44万元。束先生说,给“添禧福源”公司的是148000元,给了女方158000元,三金给了35000元,转账给的生活费每月几千元,总共15000元。

婚后,两人回到束先生的安徽老家。但共同生活不足一个月,双方矛盾接连爆发。束先生称,她都不让他碰,存钱罐被拿走,钱也被拿走;她在家期间,他睡沙发,她睡床,对方不是说生理期,就是肚子痛或头疼,从来不让他靠近。束先生还说,季某蝶一不顺心就离家出走,这让他身心俱疲。

2024年3月15日,两人矛盾彻底爆发。束先生说,当天他喝了酒,她叫他碰她,他碰了之后,对方说他是流氓,还砸了电视、冰箱、沙发等物品。他实在没办法,就报了当地派出所。第二天,季某蝶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束先生称,她跑的时候他睡着了,桌上有一杯水,他喝了就睡着了,睡到晚上她就不见了。

因为对方一直没有音讯,再回想起两人交往的整个过程,束先生怀疑自己遭遇了骗婚,并在当地报了案。束先生说,自己气得大早上在家吐血。他还称,季某蝶曾给他父亲说,彩礼要给她现金或者银行卡,反正她会跟他好好过日子;家里相信了她,把他母亲的银行卡给了她,有15万元,后面其他钱都给的现金,现在也拿不出实证。

依法提起诉讼后,2026年5月8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季某蝶返还束先生148000元,购买三金、婚礼相关花费不予支持。判决生效后,一开始季某蝶称会分期还款,但实际上每次都无果而终。

当束先生申请强制执行时才发现,季某蝶在此之前已经将钱取走,银行卡上只有几百块钱。而联系上对方后,对方就两个字:没钱。电话录音中,季某蝶说:“你要死就去死吧,死了我给你赔命。”束先生回应:“你真是最毒妇人心啊。”季某蝶又说:“你死了,我赔命,我烂命一条,我这条命也没有什么用。”束先生提到她还有两个孩子,季某蝶说:“孩子有他爹,关我什么事。”束先生说:“你这么说我是倒八辈子霉了,你比我小,你还有前途。”季某蝶称:“我有什么前途?你天天打电话逼我,我给法院讲了,我愿意还钱,但是我现在没有钱。”

此前报道中,束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束先生表示,借这个事,他就是想让大家知道这是个骗局,不要相信闪婚。

针对此类婚恋乱象,律师表示,普通彩礼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但假借结婚名义骗取钱财、无真实共同生活意愿,就涉嫌骗婚。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对方是否存在骗取财物的主观恶意。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伟表示,很多人并不是真心想和另一个人结婚,只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彩礼,核心目的是假借结婚名义骗取财物,这种情况有可能构成诈骗,也就是通俗说的骗婚。

针对当事人已有民事判决,是否还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律师也对大众维权存在的一个误区进行了阐释。张宏伟表示,当事人可能有一个误区,认为有民事判决后就不能再刑事控告、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但并非如此,只要对方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依旧可以被公安立案追责。

律师认为,束先生的遭遇存在双方闪婚后女方很快失联、彩礼到账后立刻大额取现等行为,当事人束先生可以收集证据,申请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独家原创
财经信源
科技精选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