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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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长春市教育局发布《长春市教育局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公告》,详情如下:

经研究,2026年下半年长春地区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范围修改如下:驻长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户籍不是长春地区的考生也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要求如下:

1.使用已获得学历证书在长春地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以研究生学籍代替户籍,在申请时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研究生学籍,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 ”。

3.其他认定条件以《长春市教育局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准。

4.请考生抓紧时间报名申请。

长春市教育局

2026年10月15日

文章来源:转载·长春市教育局官网

编辑: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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