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我市城区道路出现部分未经注册登记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通行(含自用及租赁类电动自行车)。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风险突出。为规范车辆通行管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切勿骑行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在对共享自行车扫码骑行前,应主动查看是否安装有合法号牌,对未安装合法号牌的,切勿扫码开锁。合法号牌为蓝底白字,具体见图示。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骑行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电动自行车合法号牌样例
钦州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
电动自行车合法号牌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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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钦州交警
编辑丨梁捷
校对丨方璐
审核丨尹莉莉
总值班丨郭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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