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盗后驱车追击,致小偷轻伤,被刑拘后警方撤案,男子申请刑事赔偿尚待警方决定

云之风
 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

湖北武汉,小偷上门盗窃骑车跑路,男子为追回财物开车去追,期间两车发生碰撞,小偷受了轻伤。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一年后警方撤销案件。2026年6月,男子向警方申请刑事赔偿,目前警方尚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两人骑电动车在柳先生家门口盗走水泵。图/受访者提供。

10月15日,当事人柳先生告诉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今年6月他向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提出刑事赔偿申请,至9月新洲区分局仍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依照我国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的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柳先生认为新洲区分局未依法履职,向武汉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10月14日,他收到《武汉市公安局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武汉市公安局责令新洲区分局依法作出刑事赔偿决定。15日,记者联系新洲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称已记录信息。

据此前报道,2023年8月,两名男子在家门口盗走了两个水泵骑车逃离,柳先生报警后便开车追过去。之后两车发生碰撞,对方两人受伤,柳先生拨打120将两人送医,两人后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和二级。

两车发生碰撞的地方。图/受访者提供。

两名男子因实施盗窃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警方对柳先生也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警方认为柳先生遇到两人时,“一气之下向左打方向将两人撞倒在地”,之后柳先生被认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警方将其刑事拘留。24天后,柳先生获取保候审。2024年7月,新洲区公安分局决定撤销案件。

此外,其中一名受伤男子沈某将柳先生告上法院,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新洲区人民法院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均作出裁定,沈某认为柳先生的行为构成犯罪缺乏罪证,不予受理。

2026年,沈某再次将柳先生告上法院索赔21万余元,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和财产损失等,6月该案第一次开庭,当庭未宣判。

15日,柳先生告诉记者,9月该案第二次开庭,内容主要是关于盗窃事实有新证据需要双方质证,此外沈某索赔金额有所增加,当日未宣判。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 钱嘉鑫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丁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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