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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加强宿州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重新启用修复的电子警察设备80处、道路车辆智能检测设备3处、自动抓拍视频监控设备7处(详见附件)。
修复的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通过合格检测,将于2026年10月22日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文明出行。交通违法行为互联网查询网址:http://ah.122.gov.cn或登录“交管12123”APP进行查询处理。
特此通告。
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
一、电子警察设备(80处):
主要功能:拍摄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埇桥区纺织东路与西昌南路交叉口;
2、埇桥区浍水东路与淮海南路交叉口;
3、埇桥区浍水西路与西昌南路交叉口;
4、埇桥区汴河中路与西昌南路交叉口;
5、埇桥区人民中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
6、埇桥区人民中路与汴河西路交叉口;
7、埇桥区汴河中路与宿怀南路交叉口;
8、埇桥区淮海南路与淮河中路交叉口;
9、埇桥区汴河东路与沱河路交叉口;
10、埇桥区沱河路与淮河东路交叉口;
11、埇桥区宿州大道与学府大道交叉口;
12、埇桥区东二环路与凤鸣路交叉口;
13、埇桥区宿怀南路与浍水东路交叉口;
14、埇桥区淮海南路与纺织东路交叉口;
15、埇桥区迎宾大道与人民南路交叉口;
16、埇桥区拂晓大道与汴河西路交叉口;
17、埇桥区磬云南路与淮河西路交叉口;
18、埇桥区磬云南路与浍水西路交叉口;
19、埇桥区银河三路与馨云路交叉口;
20、埇桥区人民中路与银河二路交叉口;
21、埇桥区银河二路与通济二路交叉口;
22、埇桥区银河一路与西昌北路交叉口;
23、埇桥区公园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
24、埇桥区拂晓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25、埇桥区宿怀南路与纺织东路交叉口;
26、埇桥区宿怀南路与淮河中路交叉口;
27、埇桥区崔园路与闵贤路交叉口;
28、埇桥区凤鸣路与子骞路交叉口;
29、埇桥区凤鸣路与林探花路交叉口;
30、埇桥区东二环与沱水路交叉口;
31、埇桥区闵贤路与行知路交叉口;
32、埇桥区东二环与时村路交叉口;
33、埇桥区东二环与崔园路交叉口;
34、埇桥区时村路与林探花路交叉口;
35、埇桥区宿州大道与三塔路交叉口;
36、埇桥区银河三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37、埇桥区银河三路与通济二路交叉口;
38、埇桥区西昌北路与沱河路交叉口;
39、埇桥区西昌北路与沱河路交叉口;
40、埇桥区银河一路与通济路交叉口;
41、埇桥区人民路与西关大街交叉口;
42、埇桥区G343省道与韩岭路交叉口;
43、埇桥区学府大道与凤至路交叉口;
44、埇桥区学府大道与至善路交叉口;
45、埇桥区学府大道与学海路交叉口;
46、埇桥区学府大道与行知路交叉口;
47、埇桥区人民路与纺织路交叉口;
48、埇桥区G206国道与X101乡道交叉口;
49、埇桥区汴河中路与东昌路交叉口;
50、埇桥区淮河路与宿蒙路交叉口;
51、埇桥区银河三路与新丰路交叉口;
52、埇桥区时村路与闵贤路交叉口;
53、埇桥区淮海北路与宿州职业技术学院交叉口(原符离农校门口);
54、宿州市高新区汴阳二路与龙城路交叉口;
55、宿州市高新区拂晓大道与汴阳二路交叉口;
56、宿州市高新区汴阳二路与灵璧路交叉口;
57、宿州市高新区淮海北路与朝霞路交叉口;
58、宿州市高新区人民路与濉河路交叉口;
59、宿州市高新区灵璧路与濉河路交叉口;
60、宿州市高新区灵璧路与朝阳路交叉口;
61、宿州市高新区淮海路与汴阳三路交叉口;
62、宿州市高新区北二环路与灵璧路交叉口;
63、宿州市高新区灵璧路与朝霞路交叉口;
64、宿州市高新区北二环路与淮海北路交叉口;
65、宿州市经开区金海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66、宿州市经开区金海二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67、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一路与淮海南路交叉口;
68、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二路与淮海南路交叉口;
69、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三路与淮海南路交叉口;
70、宿州市经开区人民路与鞋城三路交叉口;
71、宿州市经开区沱河路与南二环路交叉口;
72、宿州市经开区金江路与金环路交叉口;
73、宿州市经开区金江路与金泰二路交叉口;
74、宿州市经开区金江七路与S101省道交叉口;
75、宿州市经开区金江七路与金泰五路交叉口;
76、宿州市经开区东三环路与金江七路交叉口;
77、宿州市经开区人民路与鞋城二路交叉口;
78、宿州市经开区人民路与鞋城一路交叉口;
79、宿州市经开区鞋城六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80、宿马园区宿马大道与闵子路交叉口。
二、道路车辆智能检测设备(3处):
主要功能:拍摄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埇桥区S407省道42KM+100M处;
2、埇桥区S101省道270KM+900M处;
3、埇桥区学府大道与凤至路交叉口。
三、自动抓拍视频监控设备(7处):
主要功能:拍摄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埇桥区港口路与引河路交叉口东400M处;
2、埇桥区X030县道(曹褚路)与杨庄镇商业街交叉口;
3、埇桥区学府大道与行知路交叉口;
4、埇桥区淮海路与文华巷交叉口东50M处;
5、埇桥区桃园大道与运粮河东路交叉口;
6、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市政务服务中心门口);
7、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二路与淮海南路交叉口西500M处。

来源:宿州交警
编辑:朱晓光
一审:潘 蕊
二审:黄 涛
三审:陈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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