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郑程为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
刘行勇为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充市公安局局长,
曾令科为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谢艳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建菊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段辉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龚莉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赵国勤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冯朝勇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李碧英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庄娟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邓浩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蒙琼梅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若朗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苟豪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唐壹华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春莲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吕凤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蒋丹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程雪琳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来源:南充市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