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最新人事任命!涉两地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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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海潮任诸暨市代理市长

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董海潮为诸暨市人民政府

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6年10月16日诸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诸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董海潮为诸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柴军任嵊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10月16日上午,嵊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经审议表决,决定柴军任嵊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嵊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内容来源:综合自诸暨发布、嵊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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