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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和长护险参保缴费工作
将于10月底正式启动。
集中缴费时间
2026年10月开始,至2027年1月31日结束。
缴费标准
2027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长护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6元/人,居民医保与长护险同步缴费,合计缴费标准为436元/人;18岁以下人员不缴纳长护险,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缴费渠道
市民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自主缴费,也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天府银行、邮储银行等代办点、网银、手机银行办理缴费。村(社区)干部可定点或上门代收代缴,学生由学校代收代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绑定家庭共济关系,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注意:首次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医疗保障中心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驻南充高校(中职)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四川医保”APP等线上办理。
2027年,我市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和长护险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其中,特困人员、孤儿基本医保和长护险实行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城乡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基本医保和长护险实行定额资助,个人缴费标准为109元/人。多重身份的困难群众,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资助,不得重复资助。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并被标注为“风险消除”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不再资助参保。
温馨提示:
请广大城乡居民
在集中征缴期内及时参保缴费,
避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缴费的,
待遇享受存在等待期。
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
未在我市长护险启动时参保的人员,
须连续参保缴费2年(含)以上
且全额补缴后,
方可申请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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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 | 陈 哲 审 核 | 鹏 飞 编 辑 | 邓 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