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马油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证运维污染防治设施被罚 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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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江苏金马油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被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处以 6.5 万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公示信息显示,江苏金马油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08 月 23 日,法定代表人为丁正连,企业住所位于射阳县临海镇同胜居委会。本次违法事实为企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第一款,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并处 6.5 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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