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海洋发展局
关于公开征集海洋渔业领域
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筑牢行业安全发展底线,现面向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海洋渔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恶意损毁养殖设施、干扰破坏他人正常养殖生产经营的问题线索。
(二)违规倒卖、非法贩卖捕捞许可证的问题线索。
(三)有组织煽动、操控船东船长集中拆卸通导设备、异地跨海区作业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
(四)强买强卖渔获物、操控交易价格,破坏渔业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问题线索。
(五)利用黑中介,垄断船员培训资源,从中牟利的问题线索。
(六)以胁迫、威逼等不正当手段承包租赁渔港码头的问题线索。
(七)有组织规模化实施非法偷捕、越界捕捞,扰乱渔业生产公平秩序等违法乱象的问题线索。
(八)在围填海工程、海域使用权出让转让等项目中,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串标围标的问题线索。
(九)无故阻挠项目施工、恶意滋事;非法圈占、侵占公共海域、滩涂资源的问题线索。
(十)垄断海域开发等资源性经营活动,扰乱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秩序等行为的问题线索。
(十一)通过微信群、短视频、社交平台线上威胁、造谣抹黑、恶意曝光渔民及经营主体,实施软暴力施压的问题线索。
(十二)网络散布虚假渔情、执法信息,煽动从业者对抗监管、扰乱行业秩序等涉网涉黑涉恶行为的问题线索。
(十三)海洋渔业领域其他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当据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或者恶意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一经查实,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举报内容务必详实完整,写明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等情况,尽量同步提供书证、物证、录音视频等佐证材料。
(三)受理单位严格落实举报人信息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0411-62919921(白天)
0411-81336995(夜间)
(二)信函举报
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86号大连市海洋发展局413室(邮政编码:116011)
特此公告。
大连市海洋发展局
2026年10月9日

来源:大连市海洋发展局
编辑:李媛媛
美编:张强
校对:董强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刘晓文 姜云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