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近日,《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办法》系统构建了“7+N”省自然基金资助体系,并首次设立非共识项目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基础研究项目。
7类长期稳定支持项目
为“非共识”项目留出探索空间
《办法》最引人注目的,是系统构建了“7+N”省自然基金资助体系。
“7”即七类长期稳定支持的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这些项目覆盖了从青年科研人员到高层次科学家、从单一学科到多学科交叉的完整谱系,资助周期从2年到5年不等,体现了对基础研究“长周期”规律的尊重。

“N”则是聚焦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设立的一系列专用项目,包括软科学研究、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非共识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特区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
其中,非共识项目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基础研究项目为首次设立,成为《办法》的一大亮点。《办法》明确新设非共识项目,聚焦培育和产出颠覆性、先导性原始创新成果,支持科技人员大胆探索和挑战高风险、高价值、非共识等科学问题。
同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基础研究项目,支持科研人员依托在川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以及协同攻关,充分发挥大科研平台的原始创新策源功能和人才引育作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特区项目则聚焦世界科技前沿,瞄准国家战略目标和未来产业等发展需求,整合优化科研力量,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鼓励非共识创新探索,力争解决根本科学问题,产出世界领先的原创成果。

引导多元主体投入,允许企业冠名
基础研究不能只靠财政拨款。将发挥省自然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鼓励社会资源投入,联合资助方共同出资或由联合资助方单独出资,围绕商定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分为区域、行业、企业联合基金,以促进协同创新,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的科技合作。单一企业作为联合出资方年出资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可对联合基金予以冠名,统一命名为“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XX联合基金”。
《办法》从组织管理、资助体系、项目申报、立项与实施、诚信监督等方面,对省自然基金管理的全流程、各环节进行系统规范。资助标准年度间保持相对稳定,年度申报条件以申报指南为准。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等则另文规定,体现了分类管理的思路。
记者 李霞 图据 本报资料图 责任编辑 罗皓 编辑 王淇 审核 常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