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 决定任命丁维东为嵊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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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立峰主持。

会议审议表决人事有关事项,决定任命丁维东为嵊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嵊泗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会上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丁维东作任职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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