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养老福利!多项惠民政策,符合条件就能申请

云之风
 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

10月15日,武汉市民政局上线《行风连线》直播间,围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慈善自治等民生议题开展互动交流。面对市民提出的各类疑问,民政嘉宾现场解读政策、说明办理规则,明确后续优化举措,推动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行风连线

记者调查

惠民养老政策“养在深闺人不知”

当前不少家庭面临养老陪护难题,独生子女家庭压力尤为突出。武汉市民刘先生的父亲重病,需要定期住院复查。作为独子,刘先生经常要陪护父亲就医,年假已经用完。据《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于十五天的护理假,休假期间视同出勤,但刘先生向单位申请假期时遭遇阻碍,政策落地遇困。

记者还了解到,武汉部分城区由政府出资,为辖区户籍六十岁以上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东西湖区李爹爹表示很多老年人并不知晓该项惠民福利,也不了解保险保障范围与理赔流程,容易错过这份保障。

武汉市民政局

养老服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何小平

关于养老带薪护理假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湖北省、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都明确规定了养老带薪护理假。《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自2026年3月起施行,《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自2025年8月起施行。

一年多来,我们制定了落实《条例》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全力推进落地实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养老带薪护理假的宣传方面,对老年群体宣传较多,对其他对象关注还不多。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补齐工作短板,推动护理假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一是开展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结合重阳节、敬老月等活动开展护理假的专题政策解读,联动新闻媒体通过短视频、图解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进企业、进机关,让政策红利惠及每个家庭。二是加强社会监督,推动落地见效。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公布维权投诉电话,欢迎群众举报监督。一旦发现用人单位不落实护理假、损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将积极协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武汉市民政局

老龄工作处处长:田陵军

关于市民反映不了解政府统一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惠民政策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前期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够、告知不够到位,导致部分老年群众对该项惠民保障知晓不足。

该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各区依据《武汉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组织实施的惠民项目,保费全部由区级财政承担,老年人无需个人缴费,目的是有效减轻老年人遭遇意外伤害后产生的医疗及相关经济负担。具体保险责任、赔付标准及履约细则,由各区会同承保保险公司共同协商约定。

下一步,我们将压实各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村(居)委会、基层老年协会、养老服务站点、承保保险机构等多方力量,通过入户走访宣讲、线下阵地公告栏张贴、专题讲座等方式做实线下宣传;同时将该项涉老惠民政策宣传融入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银龄志愿服务等活动,扩大政策触达面,切实提升老年人及家属政策知晓率。

老年人如对该保险的参保范围、保障内容、报案理赔等存在疑问,可直接向属地民政部门、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咨询了解。

专家点评

华中师范大学

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梅志罡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民生政策落地存在政策与受益人群匹配的共性难题。一是宣传要兼顾新媒体与传统渠道,跨越数字鸿沟,同时面向受益群众、用人单位、保险公司等多方主体开展宣传。二是要建立政策落实追溯机制,打通政策落地堵点。三是也倡导公民主动了解相关政策。多方协同发力,才能扩大惠民政策覆盖面,让民生红利真正惠及千家万户。

武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勇

市民提出的问题,点出了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政策宣传尚未实现全覆盖。让群众及时享受惠民政策、提升获得感,是民政部门的责任。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单位梳理政策落实情况,依托老年证办理、幸福食堂、社区养老中心等老年服务场景强化宣传,告知申办流程。同时以群众知晓率、满意度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做好回访。针对老年照护需求,民政部门还有居家照护、导医取药等养老服务可供市民选用。

听众网民有问必答

@吴先生:6月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费还是按上年度标准发放,新标准暂时没有调整,想问问这是什么原因?

武汉市民政局

社会救助处处长:赵祥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社会救助保障标准量化调整工作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7月起按照新标准执行。2026年7月,武汉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从7月1日起调整特困供养标准。具体标准是:

1.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2162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1406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756元/人·月;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1842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1265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577元/人·月。

2.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

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2162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1406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756元/人·月;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2287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1406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881元/人·月;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4627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1406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3221元/人·月。

调整后的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已在武汉市民政局官网公布,市民可在“便民查询”一栏中查看。

@涂女士:我父母住在青山区八吉府街新集年华里,现在想补办结婚证,但是青山区、洪山区两边都说办不了,想请帮忙处理一下。

武汉市民政局

社会事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周善平

可以补领结婚证,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曾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仍然存续;2.婚姻登记档案可核查;3.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持有效身份证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合影证件照申请。

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或丧偶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如果已办理离婚手续或一方去世都不能再补领结婚证。

@杨女士:我是武昌区电力新村居民,爷爷90多岁,每月有400元补贴可在幸福食堂消费。爷爷坐轮椅下楼不便,上周末我拿他的老年卡帮忙代打饭,食堂工作人员不让代刷,想问问是什么原因?

武汉市民政局

养老服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何小平

这位听众朋友提及的幸福食堂400元补贴,应该是指我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享受特困补贴的老人到社区食堂就餐可刷老年卡抵扣餐费。食堂工作人员称不能代刷,可能是因为前期我们在核查中发现部分特困老年人老年卡丢失、遭人代刷造成损失,要求经营主体加强身份核实,确保补贴资金用在老人身上。

据了解,考虑到部分高龄、失能的老年人行动不便、无法到幸福食堂就餐的实际情况,区里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老人到店就餐不便的问题:一是家属到老人所在社区核实身份,登记相关信息后,家属就可以持老人的老年卡,到社区幸福食堂为老人代买餐食;二是通过电话、线上下单的方式,使用补贴直接购买助餐服务,由社区签约的服务商上门为老人送餐;三是志愿服务发展较好的社区,可以向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安排固定志愿者,为老人提供送餐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武昌区民政部门尽快核查情况,及时向您回告办理情况。同时,指导各区民政部门优化监管措施,加强对幸福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以老年人需求为中心,做到快速响应、主动服务,切实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柯先生:我是江岸区居民,家里老人92岁,区民政局每月发放200元补贴,可在幸福食堂刷卡就餐。但是补贴单日最多只能用60元,超出部分要自费,想问问是什么原因?

武汉市民政局

养老服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何小平

幸福食堂刷卡吃饭限额问题,主要指的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抵扣餐费的有关规定。根据大多数老年人用餐的实际需求,我市养老服务补贴有关政策明确了助餐服务原则上一天不超过三单。

但在日常数据监管中发现,少数老人补贴消费记录中出现多笔消费或大额餐费。经核查,存在少数老人家属使用老人补贴余额就餐的情况。为确保专款专用,各区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细化了助餐项目消费规定,特困补贴抵扣餐费标准一般从50元到100元不等。按照幸福食堂面向老年群体的优惠价格,两荤两素一般在15元以内,25元的餐费标准基本可以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就餐需求。同时,部分区结合老人需要,允许中、晚餐一次性购买。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各区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宣传,针对特殊情况进行人性化调整。在确认老年人服务需求属实的情况下,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不搞简单化“一刀切”。对经核实确需超出助餐单数、单次消费金额等原则性限制的,应允许其享受相应服务并按规定结算补贴,不得以“超过限制”为由简单拒绝,切实服务好老年人,把好事办好。

@万女士:小区业主通过个人微信收款码向全体业主募集资金,用来作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想咨询一下,这种方式是否违反《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算不算未经许可的公开募捐?

武汉市民政局

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曹静

公开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面向社会公众募集财产的活动。核心特征是面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捐赠人)。如果通过微信群收款,是面向小区业主这一特定群体,属于小区业主自治范畴内的互助互济,资金用于小区内部的公共事务,不构成公开募捐。

@谢先生:老年证要在哪里办理年审充次?是否有线下网点,能不能线上办理?

武汉市民政局

老龄工作处处长:田陵军

老年证享受免费乘车优待,需要在每年对应发证月份的月底前完成年度充次操作,充次完成后即可激活下一年度免费乘车次数,正常享受公交、轨道交通乘车优待。

目前办理充次共有3种渠道,供老年人就近自主选择:

一是线下商超网点:全市范围内除硬折扣店以外的中百超市(仓储店),均可现场办理充次;

二是地铁自助终端:全市各地铁站内的武汉通一体机自助终端设备,可自助完成充次;

三是线上小程序办理:通过支付宝“我的武汉通”小程序完成证件绑定,线上自助充次,操作完成后即时生效。

2026武汉市民政局重点工作

武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勇

今年以来,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效。

积极对上争取,承接统筹城乡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县域养老服务提升计划等国家项目。

谋划新建养老服务设施120处,建成老年助餐服务设施845个,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养老设施“骨干网”。

向3.89万名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通过政府民生实事的形式,为1.4万名有意愿的独居老年人提供居家安全守护服务,推动老年证实现线上充次。

第二,不断强化社会救助帮扶。

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从每人每月1070元提高到1081元,农村低保从每人每月965元提高到973元,集中供养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实现统一。

增强救助实效,开通救助金到账免费短信提醒服务,全面实施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建成社会救助联合体178个,根据天气状况及时开放社区纳凉点、取暖点。

第三,全面落实社会福利政策。

完善残疾人福利体系,精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建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85个,有效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让特殊困难群体感受到更多关怀和温暖。

第四,切实优化社会事务效能。

落实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全力保障“逝有所安”。

落实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打造武昌生态之眼、青山长江之畔、汉阳最美客厅等公园式婚姻登记处,让婚姻登记更加便捷、更加温馨。

第五,有效激发社会治理活力。

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进一步加强地名命名使用管理,深挖地名文化资源,打造阳光慈善、数字慈善,让城市治理更有温度、群众生活更加美好。

上线嘉宾:

武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勇

武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何小平

武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周善平

武汉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一级调研员:林小群

武汉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处长:田陵军

武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赵祥

武汉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言一鸣

武汉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处长:陈岚

武汉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曹静

点评嘉宾: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梅志罡

主持人: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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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统筹:赵阳、方言

整理:晓菡、张一

编辑:郭倩倩

制图:吴凯

制作:殷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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