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 | 一家12口人罹难!蚊香引发重大火灾!调查报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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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10月16日,广东省政府公布了汕头“12·9”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该起火灾是一起因使用蚊香不慎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5年12月9日,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丹凤路一自建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50平方米,造成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0.63万元人民币。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建筑首层(裕丰五金电器店)会客区内点燃的蚊香棒引燃周边可燃物,进而导致室内存放的锂离子电池受高温作用发生热失控爆炸飞溅,引发罐装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卡式炉用瓶装丁烷气罐、自动喷漆、除锈剂等危险物品爆燃,快速蔓延成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调查查明: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裕丰五金电器店安全管理缺失,未建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条件不足,未依法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广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在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实地评估工作中,评估过程层层失守、报告整体严重失真。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未能主动全面查处,对镇(街道)承接执法职权的监督指导缺位,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不足。

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潮南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不力,对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实地评估结果质量审核把关不严。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潮南区商务局等部门对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政执法、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

汕头市、潮南区党委政府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属地责任,未能有效推动有关部门落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任务。

对广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处理。

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事故调查组提出了八项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锚定安全发展战略定位;

压实各方责任,构建全链条监管闭环;

聚焦突出隐患,开展自建房全链条攻坚;

夯实基层基础,完善现代消防治理体系;

深化举一反三,系统整治重点领域风险;

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精准火灾防控水平;

补齐设施短板,增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深化全民教育,筑牢群防群治坚固防线。

新闻多一点

据应急管理部消息,今年3月17日,国家消防救援局曾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造成一家12口人罹难的广东汕头“12·9”经营性自建房火灾,事故具体原因虽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但直接原因是店主使用蚊香不慎引发。

事故回顾:2025年12月9日21时20分,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丹凤路一住宅突发火灾。经初步勘查,起火建筑为一栋四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自建房,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

发布会上,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消防监督司副司长王天瑞披露,起火自建房共5层,一层经营五金店,里面违规超范围存放了大量聚氨酯泡沫填缝剂、自喷漆、卡式炉瓶装丁烷气,还有锂电池等物品,二楼以上住了四代同堂20口人。中间设了两部楼梯,但都是从一层直通五层,一家20口人随时处在火灾的威胁当中。

国家消防救援局提醒,自建房一旦投入经营,必须合法合规,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包括要做到物理分隔、拆除防盗网,安装喷淋和一键报警系统等。

编辑 | 霍然

来源 | 央视新闻 南方都市报 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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