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造后的胜山创新园区。通讯员供
今天,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宁波市慈溪胜山创新园区联合改造项目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典型案例2026版》。
本次全国共29个案例入选,其中省内3个案例入选。截至目前,宁波累计3个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案例入选,入选案例数居全省前列。
作为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和国家首批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城市,宁波面临着产业空间紧缺与低效用地并存的双重挑战。胜山创新园区原有的三家企业,互为自行车零部件产业上下游企业,起步较早,“旧厂房完全无法满足订单需求,亟待改造”。
“2023年底,了解到企业的需求后,借助试点红利,我们探索打破土地权属界线、实施多主体联合改造。”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9月,宁波成为全国43个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之一。
试点之前,宁波低效用地改造大多为政府统一收储后再出让改造或单一企业自主改造的模式。胜山创新园区也是宁波首个落地的多主体联合改造项目。
由于三家企业拿地较早,且时间不同,6宗地块“犬牙交错”,必须先“整”成一块大地,统一土地年限,调整出让终止日期。经过计算,以面积第二大的1宗土地出让期限为基准日,通过协议方式补缴差额年限出让价款,性价比最高,企业能省不少钱。

改造前的胜山创新园区。
为了精简改造审批流程,慈溪市成立老旧工业区块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多部门联合会商,提前介入、协同推动项目落地,创新提出6宗土地按共有宗进行开发,由牵头企业统一申报立项,后续审批整体认定。
简单来说,原有三家企业无需各自走申报立项流程,确定一家牵头企业负责,省时省力。
此外,按共有宗进行开发还打破了原有权属界线对用地布局的制约,从而能够统筹配置消防通道、绿化空间等,共享园区出入口及内部道路,破解单宗改造土地利用率偏低难题。
在此基础上,宁波探索灵活不动产登记方式,按照房地一体原则,以幢为单位进行共有宗分证登记,具体按照“幢基底独用+共用部分分摊”形式确定土地使用权面积。改造前后不动产权证书上的土地总面积保持一致,既满足了土地使用权人的需求,也确保土地增值税足额收取。
本次改造提升中,将原有单层传统老旧厂房改造为4至6层、建筑高度近24米的高标准产业厂房,地块容积率提升3倍以上,新增优质产业空间超8.5万平方米,推动产业智能化、集群化升级。目前,新厂房已通过竣工验收。
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9月以来,宁波累计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超4.7万亩。
编辑:沈之蓥 审核:梅子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