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万债务,两个破碎家庭,案子办结后,她们握着我的手说了很多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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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本期作者

晋城中院

王丽

WA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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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走了,留下这么多债,孩子还在上学,我一个女人能怎么办,我实在撑不下去了……”

“我哥哥走了,留下这么多债务,74岁的老母亲因我哥去世备受打击,现体弱多病需要我照顾,我也没有工作,法官,怎么办……怎么办啊……”

这是一对姑嫂。一个没了丈夫,一个没了哥哥,留下一位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和正在上学的孩子。两个家庭同时失去了顶梁柱。这起35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案,在那一刻,从一纸裁决变成了两个家庭的生死挣扎。

我见过不少当事人哭,但那天的哭声不一样。不是演戏,不是施压,是两个人被命运按在地上之后的真实绝望。

从法律上看,这个案子其实并不复杂。

一家房地产公司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350万元,逾期未还。仲裁裁决生效后,案件进入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突然去世,项目停工,执行陷入僵局。此时,李某的妻子和妹妹提出执行异议,主张贷款合同系伪造,要求不予执行。

经听证、审查,合议庭认为:合同上的签字是真实的,贷款确实用于项目建设。异议人所依据的鉴定结论,不过是合同最后一页的行间距与前面几页存在差异。仅凭这一点,不足以推翻一份签字真实、款项到账、用途明确的贷款合同。

驳回异议,裁定一出,案子就结了。可之后呢?当事人的生活呢?

那天晚上,我在办公室坐到很晚。

翻来覆去地想:裁定是写完了,但这个家怎么办?

李某走了,妻子面对巨额债务,儿子还在读书;妹妹靠打工维持生计,还要赡养体弱多病的母亲。不实质性化解这个问题,这两个家庭可能真的会支离破碎。而另一头,贷款公司面对这样一个已经破碎的家庭,即便一路强制执行到底,又真能要回多少钱?

情、理、法,三者之间,法官不能只取其一。“和·太行”的理念提醒我:不能就案办案。要以“和”为引领,以“调”为路径,实质性化解纠纷。

我下定决心:这个骨头案,我要啃!

接下来的日子,我没有急着出裁定,而是选择了调解这条路。

调解的第一步,不是劝,是释法。

起初,两位保证人的态度很明确:“合同有问题,我们不认这个债。”她们觉得,既然李某都走了,这笔债也该跟着人走。

幻想不打破,人就走不出来。

接下来的几天,我和她们现场沟通、电话沟通,把法律一层一层讲透:“签字是真的,钱到了公司账上,也确实用在了项目上;保证责任不因李某的去世而消灭。“我不知道”“签合同时我没仔细看”这些在法律上都不是免责事由。作为成年人,既然在贷款合同上签了字,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讲完法,我又和她们讲心里话:“我理解你们失去顶梁柱后的崩溃,但活着的人不能一直停留在悲痛里,还要为母亲活着,为孩子活着。债务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离开而消失,积极面对、诚实沟通,才是这个家翻篇的开始”。

最后再说现实:“签字经鉴定为真实,驳回异议几乎是必然的结果。与其让法院一驳了之,紧接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不如趁现在还有协商的空间,主动面对”。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我几乎每天都在跟双方联系。面对面交谈、背对背疏导。

对保证人这一边,我没有居高临下地施压,而是帮着她们一起梳理:家里到底还有什么资产?还有没有可以用来偿债的途径?

终于,在一次长谈之后,她们放下戒备,说出了实情:公司还有6套公租房,属于政府项目,将来政府退回之后可以用于处置。

这个信息,让我看到了转机。

另一边的工作同样不轻松。

面对贷款公司,我不催、不压,而是给他们充足的时间,去了解这家房地产公司眼下的真实状况:法定代表人离世、项目停工、家庭破碎、债务缠身,可供执行的财产有多少?强制执行能真正拿回多少?时间成本又有多高?一个已经没有偿付能力的公司,硬逼又能逼出什么?

我把这些事实摆在贷款公司面前,让他们自己去判断、去思考。

起初,贷款公司对以公租房折抵债务的方案并不接受。他们的顾虑很现实:公租房是政府项目,退回时间不确定,处置手续复杂,万一兑现不了怎么办?

我没有施加任何压力,只是继续做工作、继续沟通:“作为专业放贷机构,经营风险应当自行承担一部分。你们现在面对的,是一个失去顶梁柱的家庭、一个还在上学的孩子、一位体弱多病的老人”。

数轮沟通之后,贷款公司的态度慢慢松动。在召开董事会集体讨论后,他们作出决定:同意三年后用政府退回的6套公租房折抵贷款。

调解成功的那一刻,贷款公司的出庭负责人对我说:“真的感谢你们。我们同意这个方案,一是同情这个家庭,二是真的被法院打动了,看到法官不辞辛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真心实意想帮双方找出路。我们看到了法院的尽心尽力,我们愿意接受这个方案”。

这句话让我很触动。

调解不是和稀泥,更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真正的调解,是用情去理解每一个当事人的处境,用理去说服每一个市场主体,用法去守护每一份公平正义。

签完协议,法庭上那两个哭诉的女人,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她们握着我的手,说了很多遍谢谢。

我知道,这声“谢谢”不只是给我的,也是给贷款公司的。

合上卷宗,我又在想:法官办的从来不只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一份驳回异议的裁定,能划清权利义务的边界,却未必接得住一个正在下坠的家庭;而一次调解要花的力气,虽然是写下那份裁定的好几倍,可它换来的,是债务有了着落,孩子还能继续上学,老人的晚年有了依靠,是两家人不必在债务里耗尽余生。这大概就是“和”字真正的分量,让裁判不只是分出对错,更让纠纷真正得到化解;让当事人走出法院时,不只是拿到一纸文书,而是看到生活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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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晋城中院

编辑 | 焦 琰

审校 | 牛志军

终审 | 赵 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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