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词
无牌电动三轮车 / 上高速 / 逆行
一次漠视法规、罔顾安全的选择
不仅严重扰乱高速通行秩序
更可能随时酿成车毁人亡的惨烈事故
代价惨痛,后果不堪设想
01
事故经过
📅 时间
2026年10月9日12时57分许
📍 地点
海口市海琼高速南往北方向
颜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并逆向行驶。
此时,王某驾驶琼A52***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正常行驶。

面对突然迎面逆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王某猝不及防。
为避免正面剧烈碰撞,王某紧急采取避让措施,因高速车速快、惯性大,车辆失控冲出车道、撞向路边防护栏并发生侧翻。

02
事故结果
💥 重型货车侧翻,受损严重
🚧 高速公路防护栏大面积损毁
🤕 货车驾驶人王某身体受轻伤
🚗 高速路段通行秩序严重受阻
🛣️ 公共道路设施受损

03
责任认定
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核实:
当事人颜某驾驶非机动车违法驶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驶,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其行为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因此,交警部门认定:
✅ 当事人颜某(电动三轮车)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高速不是“捷径”
更不是非机动车、行人能随意进入的地方

逆行,不是“方便”
而是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冒险
高速禁行,别闯
生命只有一次,别赌

编辑:王海龙
责编:王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