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河侦破一起恶意索赔敲诈勒索案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投稿邮箱:2854183000@qq.com

开门做生意,最怕遇上“专业找茬”的!

进店挑商品、付款、出门,紧接着就是一纸投诉——商品标签有瑕疵、包装不对、标识不规范,要求赔偿,不然就继续举报、复议、纠缠。

看似普通消费纠纷,其实是套路。

近日,精河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专门针对商户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

一条异常线索牵出团伙

2026年8月,精河县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排查中发现,多家商超短期内接连出现高度相似的“被投诉”纠纷。

商户普遍选择私下赔钱、不报警、不声张。

反常的不是“投诉多”,而是“商户都不敢吭声”。警方循线走访,逐步揭出一个完整作案链条。

敲诈勒索套路:锁目标、找瑕疵、施压赔偿

经查,自2025年底以来,李某某纠集马某某等人,随机选定商户粮油、酱料等商品,刻意找标签、标识、包装上的细微瑕疵;向全国12315等平台投诉后,再向商家索要200至1000元不等的赔偿,并以继续投诉、复议、曝光等理由对商家持续进行施压,迫使商家为息事宁人或避免处罚无奈支付赔偿款。

多名受害商户事后说道:“本来只是小问题,被反复举报轰炸后耗不起,只能赔钱换清净。”

“非常感谢公安机关及时亮剑、快速破案!现在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我们终于可以放下顾虑,安心守法经营了。”某商户激动地说道。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丨博州公安局

编辑丨卯昌喜

审核丨卢志鑫

签发丨许宏程

独家原创
财经信源
科技精选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