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6年第3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大队将于2026年10月22日起新增/复用2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④“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⑤“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⑥“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14日
(内容来源:柯桥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