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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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近日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因未按规定填写患者曾新枚病历资料,被惠州市惠城区卫生健康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惠城卫罚〔2026〕51号,处罚依据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处罚内容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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