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街坊注意啦!
自2026年10月24日起
调整禅城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
祖庙、张槎、石湾镇街道办事处辖区
以及南庄镇所有社区
均纳入城市市区范围👇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禅城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的通告

图源:禅城城管(下同)
📅实施日期:自2026年10月24日实施
⏰️有效期:3年
✅️调整内容
划定祖庙、张槎、石湾镇街道办事处辖区,以及南庄镇所有社区为禅城区适用《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所称城市市区范围。
➩南庄镇所有社区包括:南庄社区、吉利社区、河畔社区、人和社区、绿岛社区、凤翔社区。如有相关文件调整南庄镇社区的范围,从其规定。
信息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WbDhg8fji_kVfI11F---6A
接下来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哪些狗狗属于烈性犬?
违规养犬、遛狗要罚多少?
⬇️⬇️⬇️
佛山烈性犬名录
🚫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
(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的扶助犬除外)

⚠️违规饲养烈性犬罚款金额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每只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2000元罚款。
佛山遛狗规定+处罚标准
📍出门遛狗“七件套”,一样都不能少!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请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带证明:携带已免疫证明,或者为犬只佩戴相应犬牌;
牵好绳:用长度两米以下的犬绳牵领,并佩戴口嚼或嘴套等防护器具,或装入笼内;
管行为:有效制止犬只攻击行为;
懂避让: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能负责: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携带犬只;
贴身站:在人多拥挤场合和电梯内,应该怀抱犬只或收紧犬绳,贴身携带;清粪便: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违反以上外出规定,将面临处罚!
1.违反相关条例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未遵守犬只外出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2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元罚款;
2.携犬外出时未有效制止犬只攻击行为、导致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处5000元罚款;
3.对犬只的粪便未即时清理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处20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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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晓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