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常州将多年探索形成的实践经验固化为地方性法规。记者了解到,《常州市产教融合促进条例》已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10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制定过程和特色亮点内容。
常州于2021年入选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职教名城的决定》,2025年又将“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列为重点议案加强督办,全面推动破解改革矛盾、加快构建职业教育体系。《条例》是对我市成功实践与有效政策的高度凝练和系统集成,从法治层面明确政府各部门、行业组织、学校、企业等多元主体的权责义务,构建稳定、权威的制度框架,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巩固已有改革成果。
《条例》明确了政府对产教融合工作的领导职责并细化各有关部门职责,集成发改、教育、工信、人社、科技、财政等多部门政策资源,推动形成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与指导推进、其他部门各司其职与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全市“一盘棋”的系统性推进合力。《条例》还推动构建多位一体的服务机制,建立校地融合发展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对接交流机制,搭建产教融合对接交流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同时要求工信、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将产教融合相关内容纳入面向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培训体系,引导其积极参与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是产教融合的重要实现形式,《条例》明确规定,要发挥学校和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主体作用。
《条例》明确,常州将支持组建区域产教联合体、产业链产教融合共同体,共建产业学院、工匠学院、科技商学院、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开设学徒制班、订单班等,推进协同育人,促进科教融汇,同时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产教融合型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条例》支持企业、学校、行业组织、科研机构等在职普教育融通、学科专业设置、资源开发共享、学生实习实训、教师企业实践、人才双向流动、技能培训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领域开展合作;并支持开发区与学校建立协同创新发展机制,以优势产业集聚区和优势学科专业群为依托,协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市教育局将从政策赋能、资源融合、要素流通等方面发力,推动校企从“浅层合作”走向“深度融合”,将实体化运作区域产教联合体、产业链产教融合共同体,支持学校联合企业聚焦新能源、智能制造、合成生物等我市优势产业,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特色专业,同时通过学徒制班、现场工程师班和订单班等形式,推动企业真实项目、生产标准、岗位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提高人才培养适应性和适配度。此外,常州还将畅通校企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通道,支持企业人才进校园兼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学校教师进企业兼职从事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支持学校与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共建创新平台,围绕企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开展联合攻关,推动学校科研成果在本地企业落地转化,实现校企共赢。
同时,常州还将发挥科教城辐射带动作用,明确科教城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产教融合工作,完善产教融合服务机制,促进产业、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推动建设产教融合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