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海南省教育厅联合海南省财政厅印发《海南省2026—2027学年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学年将面向全国公开招募70名优秀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赴省内16个市县的县镇和农村学校开展讲学,助力提升农村学校教学水平与育人管理能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银龄讲学计划旨在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专业优势与经验优势,为农村学校提供智力支持,缓解优秀师资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等矛盾。
根据《方案》,实施范围为儋州、琼海、文昌、白沙等16个市县,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鼓励各市县结合实际自主选拔优秀退休教师开展讲学,并将普通高中纳入实施范围。
招募对象以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岁(含)以下。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退休教师不能参加原退休单位银龄讲学计划的招募,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讲学校长可担任受援学校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根据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根据受援学校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教研活动,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须提供近6个月体检报告。服务期间,由受援市县教育局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及时解除协议。鼓励考核合格的讲学教师连续讲学,有意愿者应在协议期满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招募工作由市县教育局统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同时,受援市县将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生活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