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11月1日起启用电子警察抓拍,闯红灯、接打电话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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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磴口县大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启用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磴口县大队决定,自2026年11月1日起,将对以下路段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1.贺兰路与南环路十字路口

2.贺兰路与皮革路十字路口

届时,将对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公告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磴口县大队

2026年10月16日

来源:巴彦淖尔交警、磴口县交警

编辑:王畅 校对:王婷

初审:石政勇

审核:田昌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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