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新论】硫磺不是什么都能熏,特别是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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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今天,曾曝光“甲醛白菜”“硫磺熏竹笋”的博主,曝光广西阳朔部分桂花加工点,存在硫磺熏制桂花的违法行为。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目前,正对涉事桂花干流向紧急追溯,对全县桂花收购、加工、销售各环节启动拉网式排查,对相关商户已依法采取措施。

当天曝光当天通报,响应快速、处置果断,在看似积极的行动背后,却有几个疑问让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首先,调查为何总跑在曝光后面?博主曝光的视频显示,不少用硫磺熏蒸桂花的小作坊就在公路边、村子里,想要发现这些违法行为并不难,相关部门为何等博主发现了才行动,日常监管去哪了?当天曝光当天通报的“效率”也表明,调查核实并不难,维护食品安全的重任,不能只靠自媒体博主暗访发现。

其次,涉及范围有多大?桂花相关产业是当地的特色产业,熏硫桂花售价仅百余元一斤,远低于六百多元的无硫桂花,同等体积下重量近乎翻倍,诱惑极大。曝光的视频显示,用硫磺熏制桂花的违法行为明目张胆、毫不遮掩,这是“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做法,还是“法不责众”心理作祟?改变花农的错误认知,才能还原桂花的原有清香。

最后,约束自律机制为何失灵?9月30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和园林局联合市桂花产业协会,向全市桂花种植户、生产加工单位发布《关于规范全市桂花种植及生产加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划出多条“禁令”,“严禁在加工过程中使用硫磺熏蒸”赫然在列。然而,短短十多天后就有人“顶风作案”,风险在眼皮底下,行业协会的约束自律却缺了位,令人汗颜。

硫磺不是什么都能熏的。其合法使用有严格的范围和限量规定:必须使用食品级硫磺,且仅限用于法规明确批准的特定产品,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违法用硫磺蒸熏能防虫、防腐,让产品有个好卖相,但坏了品质、丢了良心。昧着良心干的事,再光鲜的卖相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必须再次重申:硫磺不是什么都能熏,特别是良心。

天眼新闻评论员 李海钦

编辑 谌晗

二审 伍少安

三审 陈毓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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