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一地公开征集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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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关于公开征集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线索征集范围、受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

1.养殖与屠宰环节:违法使用 “瘦肉精” 等禁用药品及其化合物;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开展无害化处理,或实施病死畜禽 “调包” 行为;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私屠滥宰;屠宰、加工、经营病死畜禽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对畜禽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2.生产经营环节: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肉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主体,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肉及肉制品加工制作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硼酸、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或药物;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 “纯肉”、以假充真等制售 “山寨” 肉制品行为。

(二)保健类食品领域突出问题

1.非法添加:在宣称具有控脂、调节血糖血压血脂、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缓解疲劳等功效的保健食品中,违规添加药品或非食用物质。

2.虚假宣传:假借健康讲座、健康咨询、旅游等形式诱导欺骗老年人;保健食品虚假宣称防病、治病功效;普通食品宣称减肥、壮阳、抗疲劳等保健功效;线上销售保健食品存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三)网络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1.“幽灵外卖”问题: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含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下同)开展经营;平台线上公示经营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地址不一致;租借、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伪造门店照片;外卖平台落实资质审核责任不到位。

2.经营资质造假问题:存在借用、冒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涉嫌伪造、变造、买卖食品经营许可类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

3.加工制作问题:违规超量使用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原料;仅做外卖无堂食的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操作流程不规范;外卖餐品未使用封签、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等问题。

(四)农产品违法添加问题

在蔬菜、水果、鸡蛋、肉类、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运输、贮存环节,为实现保鲜、防腐、增味、增重、外观美化等目的,违法使用禁用物质、超量使用限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注意事项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尽量提供详实的时间、地点及违法犯罪相关事实材料。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法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受理时间及方式

(一)征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二)电话投诉举报:太湖县公安局:110;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162566;太湖县农业农村局:4162602。

(三)信函投诉举报寄件地址:

公安局寄件地址:太湖县晋熙镇晋湖路222号太湖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市场监督管理局寄件地址:太湖县晋熙镇晋湖路218号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业农村局寄件地址:太湖县晋熙镇高坦路375号太湖县农业农村局。

太湖县公安局

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太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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