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地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近日,三明、漳州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10月15日至16日,三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2026年10月16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免名单:任命李江平、吕建成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张元明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还通过任免名单:任命黄佳荣、黄家发、胡沈华(女)为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黄志平、林岚(女)为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揭卫华、黄斌江、谭细华的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郑碧云(女)、刘义俊的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还通过法院有关任免名单:任命牟旭(女)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王有章、张文旺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陈晶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曾明生、陈昂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俞和勇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吴振泉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徐浩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吴青华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0月14日,漳州市政协召开十四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经协商决定:林益生同志任漳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漳州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蔡绿璇同志任漳州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林勇一同志任漳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洪佩瑄同志任漳州市政协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漳州市政协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林意纯同志任漳州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同时,会议协商决定:肖永红同志不再担任漳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陈庆华同志不再担任漳州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蓝文华同志不再担任漳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许惠勇同志不再担任漳州市政协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黄淑红同志不再担任漳州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

独家原创
财经信源
科技精选
热点新闻